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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源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7-17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宁
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创源文化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拟参与对外投资设立股
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拟参与对外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将有利于进一步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罗国芳、胡力明、马少龙、谢作诗
                                                       2018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