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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源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8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宁
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
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
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

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公司本次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同意公司
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独立董事:胡力明、马少龙、罗国芳、谢作诗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