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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灿光电: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6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

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

事会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二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会议时间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8 年 01 月 09 日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8 年 01 月 17 日
   3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8 年 02 月 14 日
   4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8 年 02 月 28 日
   5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8 年 03 月 15 日
   6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8 年 04 月 04 日
   7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8 年 04 月 19 日
   8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8 年 08 月 28 日
   9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8 年 09 月 06 日
  10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24 日
  1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8 年 11 月 08 日
  1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8 年 12 月 14 日

    (一)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2018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2018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五)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1、《关于 2017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 2017 年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 2018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6、《关

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8、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六)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6、《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9、《关于公司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10、《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议案》;11、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1、《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及货币基金的议案》。

    (八)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1、《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九)2018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1、《关于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2、《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1、《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十一)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1、《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

于核实〈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十二)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

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

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关联交易遵

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当时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募投项目“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LED 外延片、芯片

生产研发项目(一期)”进行认证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

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