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哈通信: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07  

						  证券代码:300711     证券简称:广哈通信           公告编号:2017-011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文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后,同意提名黄文胜先生、
黄双全先生、祝立新先生、林集女士、孙业全先生、卢永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董事任期自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
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后,同意提名朱滔先生、
丘海雄先生、陈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董事任期自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
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3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10 万股,并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由 108,095,954 股增加至 144,195,954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8,095,954 元增加至人民币 144,195,954 元,公司
董事会将依法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610 万股,并已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草案)》有关党建工作、注册资本、
股份总数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内部体系建设,为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实际
情况,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币 3.6 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
币 7.2 万元(含税),自 2018 年度起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
案尚须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
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实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
围内的投资事宜,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
织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
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定了《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州广
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
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决策及执行过程中的
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
管理制度》。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公司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
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媒体、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
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定了《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媒体采访
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2:00 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7 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文胜,董事长,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无境外居留权。自 1989 年至 1995 年,历任广州有线电厂工程师、区域经理、副
经理;1995 年至今,历任广哈通信市场副总裁、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
职务。
    黄文胜先生自 2008 年开始至今担任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目
前还担任广州电气装备集团副总经理、广州联电集团董事长。
    黄文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电气装备集团、广州联电集团任高管之外,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文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黄双全,董事,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
无境外居留权。黄双全先生自 1985 年至 2001 年,历任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财
务科科员、万宝电器集团公司冰箱工业公司员工、万宝集团塑料电器有限公司资
财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广州市万宝冰箱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万宝电器工业公
司副总经理;自 2001 年开始在广州电气装备集团任职,历任广州广重集团财务
总监,广州电子集团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总经理助理、资产
经营部部长、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等职务。
    黄双全先生自 2011 年至 2014 年担任公司监事,2014 年开始担任广州广哈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目前还担任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总会计师、广州联电集团
董事、总经理。
    黄双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电气装备集团、广州联电集团任高管之外,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双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祝立新,董事,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
无境外居留权。祝立新先生自 1989 至 1994 年历任广州无线电厂广电部会计、财
务审计处会计,广州邦达商业机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自 1995 年至 2013 年,历
任无线电集团会计处会计、审计室副主任、财务会计部副部长、会计部部长、审
计监督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审计监察部部长,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自 2013 年开始担任无线电集团副总裁。
    祝立新先生自 2016 年开始担任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祝立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祝立新先
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林集,董事,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
理师,无境外居留权。林集女士自 1994 年至 2004 年历任广州东方宾馆大堂副理、
人力资源部副经理;自 2004 年至 2007 年历任广州联电集团行政人事部副部长、
广州电子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自 2008 年至 2017 年担任广州电气装备集团人
力资源部部长;自 2017 年起担任广州电气装备集团工会主席。
    林集女士自 2016 年开始担任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目前还担任
广州电气装备集团工会主席。
    林集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广州电气装备集团任职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目录查询,林集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孙业全,董事,总经理,男,1971 年出生,董事,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工程师,无境外居留权。孙业全先生自 1995 年开始在公司任职,历任工程师、
销售团队经理、销售总监、市场营销总监、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自
2010 年至 2014 年兼任联电集团副总经理。孙业全先生自 2008 年开始担任广州
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孙业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6000 股,持股比例 0.1775%,未在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
查询,孙业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卢永宁,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工程师,无境外居留权。卢永宁先生自 1990 年至 1995 年任广州有线电厂技术员,
自 1995 年至 2005 年历任广哈通信工程副总经理、开发技术总监、副总经理等职
务;自 2005 年至 2014 年历任联电集团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等职务;自 2007
年开始担任广有公司董事,自 2010 年开始担任广有公司总经理,自 2016 年开始
担任广有公司执行董事;同时自 2010 年至 2014 年期间,还曾担任广州市复印机
硒鼓厂有限公司董事长、环雅精工(深圳)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卢永宁先生自
2008 年开始担任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开始担任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
    卢永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6000 股,持股比例 0.1775%,未在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
查询,卢永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朱滔,独立董事,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无境外居留权。朱滔先生自 2005 年至 2012 年在暨南大学金融系任教,2012 年
开始在暨南大学会计系任教。朱滔先生自 2016 年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滔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
查询,朱滔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朱滔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丘海雄,独立董事,男,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
授,无境外居留权。丘海雄先生自 1982 年开始在中山大学社会学系任教。丘海
雄先生自 2016 年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丘海雄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目录查询,丘海雄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丘海雄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9、陈翔,独立董事,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
授,无境外居留权。陈翔先生自 2009 年至 2014 年,在清华大学无线与移动通信
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宇航技术研究中心担任助理研究员;自 2015 年开始在
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任教。陈翔先生自 2016 年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翔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
查询,陈翔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陈翔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