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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哈通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12-22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会前认真审查孙业全、卢永宁、戴穗刚、陈晓莹及谭维立的简历等
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上述高管人员均为公司续聘高管,他们在以前的
任期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健发展做出了贡献。与此同时,未发现
上述高管人员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
现其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的情况,上述各位高级管
理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孙业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卢永宁先生为常务副总
经理,聘任戴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晓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聘任谭维立先生为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朱滔                     丘海雄                     陈翔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