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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哈通信: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8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
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认同公司 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朱滔                     丘海雄                     陈翔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