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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哈通信: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07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
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8 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
案》,结合公司和子公司(广州广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2018 年度经营情况
及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贡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五位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
薪酬总额共计为人民币 231.15 万元。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朱滔                丘海雄                 陈翔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