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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3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保证所获
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现就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专项审核
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及要求,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半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核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
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新创机电设备有限
公司提供了 15,000 万元的授信担保,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1971.32 万元;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971.32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
保情况。2018 年半年度,公司无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
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冲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2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林   雁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2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继荣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