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总经理绩效考核办法(2018年12月)2018-12-03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拟定公司总经理绩效考
核办法,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考核方法、考核实施过程及考核结果的处
理与应用。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绩效考核以改善公司总经理的工作绩效与
公司的经营效益为着眼点,对公司总经理的三大安全、新签合同额、
收入、净利润、应收账款回收率、资质维护、信息化系统有效运行、
制度完善、决策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工作责任心等方面进行考核,
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公司总经理薪酬。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性原则:绩效考核指标通过协商和讨论制定,考核标准、
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被考核人实际工作情况进
行考评;
3、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进行综合评
价。
第二章 考核方法与内容
第四条 考核方案:公司总经理绩效考核具体方案由董事会薪酬
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依有关规定制定并下达。
第五条 考核组织:公司总经理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
核委员会进行考核,绩效考核结果由董事会审批。
第六条 考核对象:公司总经理。
第七条 考核内容:
1、安全类:三大安全(安全质量、政治安全、经济安全);
2、经济类: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年度净利润、应收账款回
收率;
3、管理类:资质维护、信息化系统有效运行、制度完善;
4、能力及态度类:决策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工作责任心;
5、其他:工程创优、技术创新等。
第八条 考核频率:采用年度考核。
第三章 考核实施与应用
第九条 考核实施:每年年初对公司总经理上一年度的绩效进行
考核。
第十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公司总经理年薪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
放。计算公式如下:
总经理年薪=年薪基数×考核系数;
考核系数为:考核得分/100。
第十一条 年薪的核算结果经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核
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