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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可瑞: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18-06-06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18-04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6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
业务质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其中有效期为一年,业务期限内,
该额度可循环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
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资信较好、管理模式先进的商业银
行,其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拟开展票据池业务银行之一。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日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其中拟申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1.2亿元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
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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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
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票据池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票据池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持有的未到期银
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公司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
行承兑汇票承兑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
产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2、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
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
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
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
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所质押担保的票
据额度不足时,合作银行可要求公司追加新收票据、存单、保证金等多种方式的
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票据池业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
                                    2/4
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的商业银行、
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由公司财务部根据经营管理层之决策,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并安
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票
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1.5亿元
人民币,有效期为一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
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一年,
                                 3/4
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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