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伦股份:关于商标评审案件的进展公告2018-07-25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标评审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送达的《关于第
9541030 号“MBBAC”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18]第 0000108003 号,
以下简称“裁定书”)。现将该裁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有关裁定书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深圳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对本公司第 9541030 号“MBBAC”商标(以下称
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申请人主要理由:一、申请人是行业领先的功能性建筑材料系统服务商,“卓
宝”、“Bac”是其核心品牌,通过长期宣传使用已具有显著性和知名度。二、争
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 3889729、7416119 号“Bac”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
品上的近似商标。三、被申请人恶意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争
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容易损害公众利益,扰乱经济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被申请人答辩理由:一、被申请人是建筑防水行业中的知名企业,争议商标
通过广泛的宣传使用已与被申请人建立了特定的对应关系。二、争议商标与引证
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且“Bac”是自粘防水卷材的材质及品种的名称,属于行
业通用词汇,不具有显著性。三、争议商标核定的涂层(建筑材料)商品与引证
商标不属于类似商品。四、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引证商标在先具有知名度。
二、裁定情况
商评委认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
四十六条的规定,商评委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三、备查文件
《关于第 9541030 号“MBBAC”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