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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8-14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0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黄冈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凯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
律合同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冈凯伦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黄冈长江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黄冈长江支行向黄冈凯伦提供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大写:壹
亿元整)的借款额度,期限为 6 年。
    同时,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长江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公司为上述《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金额是 15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黄冈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06 月 14 日
     注册地址:黄冈市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扬鹰岭大道(原鹰岭二路)22
号

     法定代表人:张太新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节能环保建筑防水材料、防腐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沥青制
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家限定和禁止的除外);地坪材料(不含危
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销售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

学物品)、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石灰、砂石料);建筑机械
成套设备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
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18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272,990.80             20,627,535.13

      负债总额              7,505,829.06               693,259.13

       净资产               19,767,161.74             19,934,276.00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67,114.26               -65,724.00

       净利润                -167,114.26               -65,724.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长江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相关条款如下: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

在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
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长江支行(以下简称“甲
方”)依据与黄冈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
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
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

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
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上条所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以人
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二)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担保范围:

    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
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
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
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等)

    (四)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者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
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
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
两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
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
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黄冈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凯伦”)
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
业务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此次担保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与相关法律

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 15,000.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4.64%;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其他

    1、《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