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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2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0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 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 8 号公司 2 号会议室。
    3、召集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钱林弟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9,210,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08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9,21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08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
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

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
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陕西省永寿县人民政府拟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
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