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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7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冈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凯
伦”)增资 15,000 万元,用于实施“黄冈防水卷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有
利于促进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增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
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
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
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苗    燕                  杨春福                 殷俊明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