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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1-22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前,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核,现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接受控股股东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邵鉴棠先生、杨娜女士为
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的具体数额以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
支行双方签署的融资法律文件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期限为两年。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
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
滘支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
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向颖                         罗智雄                     牟小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