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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2019-07-26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国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银行融资的情况

     2019 年 7 月 26 日,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基于生产经营及业
务发展需要,申请以下综合授信:

     1、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8,0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
邵鉴棠先生和杨娜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15,000 万
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邵鉴棠先生和杨娜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
保费用。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此期间,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金额及授信期限以各方签署的协
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邵鉴棠先生办理本次综合授信事宜和签署有关合同和
文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邵鉴棠先生和杨娜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通过东莞市

永 绿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合 计 4,948.56 万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0.92%,邵鉴棠先生在公司任董事长职务,杨娜女士在公司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职
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邵鉴棠先生

和杨娜女士为公司上述银行融资事项提供无偿保证担保,属于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的关
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接受实际控制人邵鉴棠先生和杨娜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收取担保费用,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
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
联董事邵鉴棠先生和杨娜女士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邵鉴棠先生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累计已发生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12.67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邵鉴棠先生和杨娜女士为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

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担保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规要求。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为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不会发生导致公司利益倾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邵鉴棠先生和杨
娜女士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
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授
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