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国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1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
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
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
组》(财会[2019]9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由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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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
3、债务重组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
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
2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等项目。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
所确认的信用损失。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
示)”。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
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
利润等财务指标。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
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
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
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等。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
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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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
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
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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