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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盛轴承: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23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19-074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21 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其中,通过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21 日 15:00~2019 年 11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嘉善县惠民街道鑫达路 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志华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
股份 147015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250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47015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250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
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0 %。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士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70151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全
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吉翔律师、徐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