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维尔: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8-06-12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18-047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63 人,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
干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38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 25,200 万股
的 0.5476%。
占授予限制 占授予前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总数 本总额的比
量(万股)
的比例 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
1 138 100.00% 0.5476%
务)骨干人员(63 人)
合计 138 100.00% 0.5476%
4、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此前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与公司 2018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5、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50 元/股;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7、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8、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的安排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激励
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
限售期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禁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9、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的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7 年业绩为基数,2018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损益后)增长率不低于 5%
以 2018 年业绩为基数,2019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损益后)增长率不低于 5%
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0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损益后)增长率不低于 5%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
在对应解除限售期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该激励对象才能解除
当期的限制性股票;若对应解除限售期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需改进”及以下,
则该激励对象当期获授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注: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中,需设置激励对象所在部门/子公司绩效成绩权
重占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成绩将受所在部门/子公司绩效考核成绩影响。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出具了《北京
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告验资报告》(XYZH/2018BJA100343 号),审验了公司
截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1,730,0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38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人民币 10,350,000.00 元。截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253,380,000.00 元,股本人民币 253,380,000.00 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13 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加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89,000,000 75 1,380,000 190,380,000 75.14
非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189,000,000 75 189,000,000 74.59
股权激励限售股 1,380,000 1,380,000 0.5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000,000 25 63,000,000 24.86
(三)总股本 252,000,000 100 1,380,000 253,380,000 100
注:部分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253,380,000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 0.3544 元。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5,200 万股增加至 25,338
万股,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
子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9,817,4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4%;本次授予
登记完成后,其直接持股数量不变,占公司新总股本比例为 35.45%。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