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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达维尔: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09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管
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责,并依法独立
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
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18 年度监事会基本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和列席本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它重要会议,
及时了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重大决策情况,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公司重大经营
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行使了监督权,起到了法定监督作用。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9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2/12
              十次会议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届监事会第   的议案》;
2018/3/29
              十一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

                             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8/4/2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8/5/10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2018/6/1
              十四次会议     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2018/8/23
              十五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2018/10/8
               十六次会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
             第一届监事会
2018/10/26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十七次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

             第一届监事会     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2018/12/5
             第十八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
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形成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各项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有违
法经营的行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合理、程序合
法有效,董事会及经理层能够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公司重视制度建设,
通过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和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推进,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及
管理制度,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通过与财务负责人沟通,查阅会计账簿,以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
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18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
检查和监督。通过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
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
定编制的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在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
现场检查后认为:2018 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重大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的行为。
    (六)对外担保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
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审议,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
有关规定,同时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推动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和长远发展。另外,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依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
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其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
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经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 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
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
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经常保持与内部审计
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
解和掌握有关情况。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
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3、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学习,加强对监督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
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04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