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 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 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陈武朝 樊尚春 许尚豪 签 字: 签 字: 签 字: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