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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达维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30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

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设募投项目专户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达维尔航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航设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新立项目“航空装备研发能力建
设项目”及“民航机载设备研制及维修保障能力扩展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专
项存储和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航设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
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
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航设公司本次申请

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
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新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航空装备研发能力建设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航设公司,即“航空装备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由航设公司具体实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新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航空装备研

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航设公司提供 67,500,000.00 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 1 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
该款项可滚动使用,自动续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航设公司增设募投项目专户、公司申
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及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航设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陈武朝                樊尚春               许尚豪
    签   字:             签   字:            签   字:




                                                     2019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