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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川智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11-18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8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效益,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川智能”)于2017 年 11 月 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使用额度不超过 0.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
海川智能机器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7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1,320,000.00 元 ,扣除 与 发行有 关 的费用 后 ,公司 实 际募集 资 金净额 为 人民币
169,142,239.62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77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其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不超过1亿元,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0.8亿元)进行保本型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
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该
等产品应当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有效地保本承诺,不得参与风险投资类业
务。
    4、投资期限及决策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
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以自有资金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
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
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
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使用额度不超过 0.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为12个
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事
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
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0.8亿元人民币的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
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上述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授权董
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经办具体购买事
宜。
    公司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
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0.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授权期
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
动使用;同时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经办具体购买事宜。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川智能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
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海川智能本
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董事会已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必要审批和决策程序,有利于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
提供公司业绩水平。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