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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川智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25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7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26                          郑锦康

  2        02*****795                          郑贻端

  3        02*****562                           梁俊

  4        02*****767                          吴桂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
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
      咨询联系人:林锦荣、马国鑫
      咨询电话:0757-22393588
      传真电话:0757-2239356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权益分派预付款通知单。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