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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川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0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3
 月 31 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相关规则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如下:
    (1)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修订内容与公司相关的主要包括: ①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
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②将金
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
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③
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
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④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⑤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
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
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
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于 2019 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
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
财务指标。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相关文件进行
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
司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