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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0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
础上,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申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及关联方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
发展和新业务的积极拓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珠海怡达、关联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沈桂
秀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
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在本议案的审议
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关于申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及关联方为银行贷款提供
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赵伟建             徐雪峰               刘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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