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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品红: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09  

						  证券代码:300723           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20-00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6、9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由参加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 月 9 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9 日交易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星汇国际大厦西塔 17
层 01 单元。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捍雄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
表股份 105,306,7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34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05,306,7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3499%。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
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306,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暨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306,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306,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306,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306,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306,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0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8.00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9.00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306,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