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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电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2018-02-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
人”) 作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电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宏达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9 号文核准,宏达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010 万股,发行价 11.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7,516,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2,847,296.00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人民币 404,668,704.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全部到
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发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7)第 9030 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新型低 ESR 有机高分子聚合物电容器生产线
                                               21,000.00         21,000.0000
建设项目
高能钽混合电容器生产线扩展建设项目             12,000.00         12,000.0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00
信息化建设项目                                2,000.00         2,000.0000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8,000.00           466.8704
                 合计                        48,000.00       40,466.8704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也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决议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
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购买,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
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
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
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
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
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
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
    独立董事对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材料、监事会材料及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
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可以提升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对宏达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肖晋               王锋




                                保荐机构(公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