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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电子: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18-05-11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8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提高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电子”或“公司”)的综合
竞争力,促进公司在全国市场的业务布局,2018年5月10日公司与成都双流区人
民政府(以下简称“双流区政府”)签订了《军民电子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
书》,拟在成都市双流区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内建设军民电子创新产业基地项目,
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公司拟设立控股的独立企业法人,作为本项目的具
体实施主体。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是双流区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不存在履约能力受限
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投资人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可通过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成都市双流区辖区内设立控股的独立企业法人,作为本项目的具体
实施主体。项目将用于宏达电子进行研发办公及生产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
公司军民电子元器件、电源模块、组件等生产线建设。同时利用公司的军工资质
平台、健全销售渠道和先进管理经验,引进和孵化新项目入住电子创新产业园区。
项目的经营范围等具体内容尚须进一步研究、磋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军民电子创新产业基地项目。
    (二)项目选址:成都市双流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内(具体位置以规划部门出
具的规划示意图为准),项目净用地面积约100亩(最终项目用地面积以实际取
得的土地面积为准)。
    (三)项目建设内容:
    1、建设宏达电子研发、生产基地和配套设施;
    2、建设军用定制嵌入式信号处理板卡产线;
    3、建设DC-DC/AC-DC模块及电源组件等生产线;
    4、建设5G通讯射频微波芯片研发及生产;
    5、引进后续宏达电子孵化成熟的产业化项目。
    (四)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
于人民币2.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包含土地、建筑物、附着物、生产性固定资产
的投入)。
    (五)项目扶持
    1、项目用地供地方式按照《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推动工业用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规〔2017〕2 号)关
于“弹性年期出让”相关规定执行,供地价格按照该实施意见关于“合理确定工业
用地出让指导价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2、自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至 5 年内,双流区政府给予项目公司在双流区级
实际贡献奖励。
    3、双流区政府给予项目公司固定资产投入奖励。
    4、本协议约定的奖励政策是双流区政府采用“一事一议”的特殊政策,但
对于重复性的扶持政策,项目公司只能选择其一,不得重复享受。项目实施期间,
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当时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的申报条件,双流区
政府积极协助项目公司申报。对项目申报国家、省、市的同类优惠扶持政策,双
流区政府不再给予配套。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按照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监管机构要求及公司
内部制度规定,公司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经双方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扩大产品市场战略布局,增
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全面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
    2、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造成任何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
对交易对方形成业务依赖。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中涉及的项目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若公司最终未能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将影响《投资协议书》的正常
履行,因此该事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涉及的项目投资额为预估数,项目运作的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结
算为准,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最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3、因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建成
后,可能因为市场环境、相关政策等方面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市场拓展不
理想,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
务风险。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军民电子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3、《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军民电子创新产业基地项目补充协议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