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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禾材料: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22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18-033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6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
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7,6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6,88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
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
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6 月 28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股)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限售股份       73,200,000.00     75%     21,960,000.00       95,160,000.00     75%

   首发前限售股    73,200,000.00     75%     21,960,000.00       95,160,000.00     75%

二、无限售条件流   24,400,000.00     25%      7,320,000.00       31,720,000.00     25%

通股

三、总股本         97,600,000.00     100%    29,280,000.00       126,880,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26,880,000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49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北路 2 号科创中心 17 楼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柴寅初   李莹
咨询电话: 0574-65333991
传真电话: 0574-65336280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