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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歌股份: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于 2018 年 2 月 5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 16 时在公司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徐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
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核心骨干人员之间
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 、审议通过《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根
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梅山保税港区分公
司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生产
经营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