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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歌股份: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提示性公告2018-07-27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8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股份”或“公司”)正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预计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
定性,且在股票不停牌前提下进行,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现对该事项进行提示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拟由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的方
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苏四海商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商舟”)全
部或部分股权,收购完成后,四海商舟将成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四海商舟系国
内领先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提供商,而乐歌股份自 2013 年起即开始从事自有产品的跨
境电商业务,2017 年度乐歌海外自主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已达 26,001.05 万元,同比增
长 133.49%;本次收购有利于协同整合双方优势与资源,预计收购完成后将进一步做
大做强跨境电商业务,协助更多中国制造企业和产品实现品牌出海、智造出海。
    目前该事项仍处于商谈阶段,双方正在积极商讨中。公司初步判断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本次交易目前主要交易对方为标的资产现有股东,本次交易对方属于独立第三
方,公司初步判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江苏四海商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宁
    注册资本:1158.289774 万元
    企业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 9-2 号 1001 室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
询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转
让;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工艺礼品、通讯器材、建
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机械设备、电器、五金、交电、电子产
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汽车零配件、家具的销售;计算机信息咨询、技术培
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
(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四海商舟作为国内领先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提供商,依托其突出的海外品牌运营
能力、跨境电商运营成本优化能力以及全球化布局的仓储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包括
品牌创设、海外营销、线上运营、IT 系统支撑、客户服务、跨境物流、海外仓储、知
识产权等服务在内的跨境电商整体解决方案,致力于协助中国优秀的制造业企业创建
海外自有品牌、塑造产品价值、建立独立垂直渠道、提升运营效率、完善服务体系,
实现中国制造的品牌出海,全面提升客户产品的品牌溢价,协助客户完成产业与模式
的全面转型和升级。
    经过多年的发展,四海商舟在家居、时尚、运动户外、3C 等多条品类线积累了丰
富运营经验和配套资源,在美国洛杉矶、底特律等地设有运营中心和仓储物流中心。
公司创立至今已帮助国内百余家优秀企业成功开拓全球市场,创建自有品牌。
    四海商舟此前曾获得 IDG、金茂创投、百兴资本等投资机构的投资。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估值及交易支付对价
    对于四海商舟的整体估值及交易支付对价,公司将参考市场公允价值,依据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并根据交易双方谈判情况后最终确定。
    (二)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基准日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基
础,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三)支付方式及交易金额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交易金额尚需进一步洽谈。
    (四)股份锁定、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由交易双方协商,最终在正式收购协议书中约定。

    五、相关工作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公司拟聘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为本次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本次事项的法律顾问、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事项的审计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尚待确定。
公司将督促相关中介机构加快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尽快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在洽谈和商讨中,仍
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