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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歌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19-01-08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

   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5.36 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同意对原《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

   本、股份总数作出相应修订,公司注册资本由 87,395,800 元减少为 87,342,200 元,公司股

   份总数由 87,395,800 股减少为 87,342,200 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相关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完善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39.58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34.22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8,739.58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公司股份总数为 8,734.22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第十八条
             为:普通股 8,739.58 万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普通股 8,734.22 万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第二十二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的公司债券;
             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行:                                          (二)要约方式;
第二十三条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五)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因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董事会会议决议。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第二十四条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让给职工。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
                                                           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条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案;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解散 及变更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五)、(六)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
     联交易等事项;                               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奖惩事项;                                   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
     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
     的工作;                                     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
     的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

章程修改的一切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文件。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