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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歌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在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536 号金东大厦 19 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发出,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长项乐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

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乐歌人体

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而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蔡婷由于个人原因已不在公司任职,

且已办理完离职手续,根据《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蔡婷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 18,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关于回购注销已离

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上述各项意见详

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为改

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增设 1 名副董事长,并对《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

修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8,000 股后,董事会同意对原《公司章程》

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作出相应修订,公司注册资本由 87,230,830 元减少

为 87,212,83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87,230,830 股减少为 87,212,830 股,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 订 后 的 制 度 全 文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证

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主要形式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

等)及日常经营需求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2,500 万美元。本次担保

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19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
保计划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项乐宏

先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4 时在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536

号金东大厦 19 楼会议室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备查文件
    1、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