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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创新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0-2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科

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深圳科
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创新源”)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见:
    1、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3、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宁花香等11名深圳市东
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在
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东在董事会审

议相关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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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陈莉                 孔涛               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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