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科创新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0-01-15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0-007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5
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5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
园 2 号厂房 1 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4,866,547 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43,139,5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548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1,405,9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3.1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733,54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3883%。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
代表股份 1,733,5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88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39,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3,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39,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3,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39,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3,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