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10-19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9-111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本次拟修订的章程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 章程修订情况
(一) 修订章程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选举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度相关条款进
行完善。
(二) 章程修订具体内容
原“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
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
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公司应在选举两名
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公司应在选举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
制度。”
修改为: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
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公司应在选举两名
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公司应在选举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
制度。”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 本次章程修订的审议程序
本次章程修订事宜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