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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邦科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8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 C 座 19 层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铁峰先生。

    6、本次会议推举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李岩和唐浩作为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1/3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名,代表股份 50,368,14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574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0,368,14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574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68,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68,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3
    议案1.00和议案2.00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委
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众成清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刘洪备律师和陈军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众成清泰(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众成清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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