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12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18-056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本
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266,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
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就关于减持意向及
价格作出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在满足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之后,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
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公司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当年解除锁定股份数量
的 50%,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减持底价
相应进行调整。
(2)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冯康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满
足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之后,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后 24 个月内本人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当年解除锁定股份数量的 50%,
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减持底价相应进行
调整。
(3)非控股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烈军、何宇亮、唐仲良承诺:如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减
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 1 号南方通信大厦九层
咨询联系人:何宇亮
咨询电话: 020-28630359
传真电话:020-2868282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