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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9-12-1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奥飞数据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慧红                   联系电话:020-38927635-805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思超                   联系电话:020-3892762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慧红、刘思超、刘冬亮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19 年 12 月 2、3、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核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记录、签名册等文
件,对三会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
核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相关的董事会记录;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部审计部
门提交工作计划和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
对账单、明细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
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    √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
司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
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各项信息披露是否与实际
情况一致,查阅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结合财务报表、大额资金往来等核查是
否存在遗漏的关联交易事项。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文件;查
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定期报告,
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检查部分会计科目对应的合同、原始
凭证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
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慧红                    刘思超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