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家汇: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30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御家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
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集
中资源发展现有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此次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转让公司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对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后,我们认为:
公司预计的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交易各方按照市场
化定价原则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
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因此,我们同意实施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爱文(签字):
胡 硕(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杜 晶(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