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家汇: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0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就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时,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确
定了合理的会计核算原则,风险可控。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
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关于实施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利于充分调动品牌代理业务经营管理层
及核心员工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次子公司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和审议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实施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爱文(签字):
胡 硕(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杜 晶(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