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越博动力: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12-27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任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周婧女士、张茂勋先生的个人履历,本次受聘的公司副总经理具
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发现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婧女士、张茂勋先生均
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经了解周婧女士、张茂勋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
周婧女士、张茂勋先生均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管理能力
等,能够胜任相应岗位,有利于公司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周婧女士、张茂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袁   敏                  侯福深                   晏一平




                                                     2018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