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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地数码: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7  

						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18-037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年9月16日-2018年9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15:00至2018年9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北路蜗牛广场——天府大厦
杭州嘉丰雷迪森维嘉大酒店。

    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琼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2,173,41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88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
10人,代表股份22,172,41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88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含授权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5%。

    2.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878,1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4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877,1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4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含
授权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5%。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张灵芝、李青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2,173,3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7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13,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1%;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韩琼、
潘浦敦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7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2,173,3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7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2,173,3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7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
书认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
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