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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嘉设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19-091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会
计政策进行合理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
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通知,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
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
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 号”),对准
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对准则体系
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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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6 号通知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
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通知附件 1 和附件 2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
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
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
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
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
更
       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 14 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
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
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
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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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
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
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
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中期财务报表,并
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此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
等财务指标。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1)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合并)相关项目影响如
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应收票据           18,626,447.6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65,355,929.87
                                               应收账款          346,729,482.19
                                               应付票据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73,347,463.38
                                               应付账款           73,347,463.38

       (2)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母公司)相关项目影响
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应收票据           18,626,447.6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56,082,749.00
                                               应收账款          337,456,301.32
                                               应付票据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73,565,077.93
                                               应付账款           73,565,077.93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按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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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
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债务重组公司将按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
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
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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