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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嘉设计: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19-110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

也可能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

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预计 1200 日历天基本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3、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19 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杭州市
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杭州
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以及蓝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建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大关单元GS0507-R21-01地块八丈井
东片安置房及GS0507-G1/S42-30地块绿地兼社会停车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

称“本合同”或“合同”)。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已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1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8)。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发包人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
部上塘分指挥部、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均为杭州市拱墅区直属单位,
主要职责是按城市规划控制范围整理土地,开发建设拆迁安置用房、配套设施及
公建用房。

    2、代建人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发包人代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时间:2010 年 9 月 8 日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卫平

    经营范围:房产建设管理、房产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咨询(凭资
质经营)、家装设计、景观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
塘分指挥部、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双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生的购销金额
                                                                                       合同金额
 签定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规模(㎡)
                                                                                       (万元)

            大关长乐地块 R21-C19 拆迁安置房设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
  2017.11                                                                  118537.5     52203.49
            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           中心

            铁路北站单元 G S1104-18 地块中学及 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
  2019.1    社会停车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挥部上塘分指挥部、杭州上     72830      33648.3988
            总承包                            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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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人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

塘分指挥部、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杭州市拱墅区直属单位,项目
的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发包人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方面

的风险较小。代建人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房地产企业之
一,具备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

    三、本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全称):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

                   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人(全称):蓝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天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

合同双方就大关单元 GS0507-R21-01 地块八丈井东片安置房及 GS0507-G1/S42
-30 地块绿地兼社会停车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 工 程 名 称 : 大 关 单 元 GS0507-R21-01 地 块 八 丈 井 东 片 安 置 房 及
GS0507-G1/S42-30 地块绿地兼社会停车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拱发改经信[2019]158 号文件。

    3、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经拱发改经信[2019]158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
用地面积 28609 ㎡(以实测为准),其中 GS0507-R21-01 地块拆迁安置房用地
面积 23767 ㎡,GS0507-G1/S42-30 地块用地面积 4842 ㎡。项目总建筑面积 117991
㎡。
    4、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项目位于拱墅区大关单元,上塘路以东,香积

寺路以南,通信市场以北。
    5、本工程代建单位为:蓝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

                                        3
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
    (二)主要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 1200 天(设计工期 60 天(含前
期),建设工期 1020 天,验收、竣工备案 120 天),合同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计算,其中建设工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算,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

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确保【西湖】杯。
    (四)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肆亿玖仟零玖拾捌万零伍佰柒拾柒元整(小
写金额:490980577 元)。其中: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肆万叁仟

叁佰壹拾肆元整(小写金额 1743314 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大写):肆亿伍仟肆佰捌拾贰万肆仟伍佰陆拾贰
元整(小写金额:454824562 元)。
    总包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为人民币(大写):柒佰贰拾伍万壹仟壹佰捌拾元整
(小写金额:7251180 元)。

    不可预见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贰拾玖万柒仟肆佰贰拾壹元整(小
写金额:14297421 元)(归发包人所有、掌握和使用)。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
整。
    (五)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49,098.0577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94,460.59 万元的比例为 51.98%。项目实施预计将对公司 2019 年及以后年度经营
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
    2、如项目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建筑设计领域的市场竞争

力,为后续市场开拓和项目承接打好基础。
    3、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交

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工程内容、合同工期、合同总价、费用支付等做出明确约定,合
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
面的不确定风险,也可能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延缓
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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