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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利科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9-10-15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 年 10 月




                                          1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小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柳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振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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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625,914,940.08               1,514,924,085.57                             7.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96,327,376.30                     798,421,982.02                          -0.2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05,654,790.28                       -9.87%        1,187,614,854.41                   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57,661.83                     -85.03%           70,574,769.86                  -48.7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115,991.07                     -94.48%           54,046,728.72                  -59.4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6,601,948.42                  -68.4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36                  -92.99%                    0.6071                -7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36                  -92.99%                    0.6071                -76.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2%                   -91.36%                    8.81%                 -77.2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298,894.77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19,113,084.51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775.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916,713.14

 合计                                                                        16,528,041.1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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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998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新理         境内自然人            50.47%         58,671,920       58,671,920

 深圳市欣盛杰   境内非国有法
                                      13.07%         15,200,000       15,2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人

 中投长春创业
 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长
                其他                   5.63%          6,539,520        6,539,520
 春中投金盛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共青城金湖众
 诚投资管理合   境内非国有法
                                       3.44%          4,000,080        4,000,080
 伙企业(有限   人
 合伙)

 吕小霞         境内自然人             1.83%          2,128,000        2,128,000

 长春融慧达投
                境内非国有法
 资管理中心                            0.56%           653,920          653,920
                人
 (有限合伙)

 张忠华         境内自然人             0.22%           261,040                0

 黄培建         境内自然人             0.20%           227,400                0

 吴菊清         境内自然人             0.16%           185,560                0

 罗乐平         境内自然人             0.15%           174,72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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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忠华                                                                261,040    人民币普通股          261,040

 黄培建                                                                227,400    人民币普通股          227,400

 吴菊清                                                                185,560    人民币普通股          185,560

 罗乐平                                                                174,720    人民币普通股          174,720

 #陈韶红                                                               131,640    人民币普通股          131,640

 #卢俊福                                                               122,840    人民币普通股          122,84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8,012    人民币普通股           98,012

 #邹军新                                                                95,680    人民币普通股           95,680

 陈银汉                                                                 89,800    人民币普通股           89,800

 #陆富官                                                                86,480    人民币普通股           86,480

                                 1、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春中投金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长春融慧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春中投金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公司股份 6,539,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3%。长春融慧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伙)持有公司股份 653,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
 的说明                          2、吴新理和吕小霞为夫妻关系,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吴新理持有公司股份
                                 58,671,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7%。吕小霞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 2,128,000 股份,
                                 通过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749,280 股,合计持有公司 8.5%
                                 的股份。他们共持有公司股份 68,549,200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公司未发现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发现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无
 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    本期增加限售                                    拟解除限售日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股数           股数                                              期

 吴新理             36,669,950               0       22,001,970      58,671,920   首发股份限售   2021-11-30

 深圳市欣盛杰
                     9,500,000               0        5,700,000      15,200,000   首发股份限售   2021-11-30
 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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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投长春创业
 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长
                     4,087,200   0    2,452,320    6,539,520   首发股份限售   2021-11-30
 春中投金盛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共青城金湖众
 诚投资管理合
                     2,500,050   0    1,500,030    4,000,080   首发股份限售   2019-11-30
 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吕小霞              1,330,000   0     798,000     2,128,000   首发股份限售   2021-11-30

 长春融慧达投
 资管理中心           408,700    0     245,220      653,920    首发股份限售   2021-11-30
 (有限合伙)

 合计               54,495,900   0   32,697,540   87,193,440        --              --




                                       6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与期初相比增加32.77%,主要系客户增加票据结算所致。
2、预付款项:与期初相比下降 76.13%,主要系进口采购原材料预付款降低所致。
3、其他应收款:与期初相比上升 154.44%,主要系支付厂房押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与期初相比上升112.92%,主要系待认证增值税进项增加所致。
5、固定资产:与期初相比上升61.25%,主要系购买设备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与期初相比上升32.69%,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与期初相比上升321.8%,主要系购买设备预付款所致。
8、短期借款:与期初相比上升136.36%,主要系增加流动贷款所致。
9、其他应付款:与期初相比上升151.99%,主要系购买设备应付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66.82%,系人员薪酬增长、引进人才所致。
2、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4.82%,系公司重视研发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3、利息收入: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455.85%,系IPO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
4、其他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 582.83%,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6%,主要系股本增加、净利润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8.43%,主要系材料成本上升,经营支出加大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7.6%,系加大投资购买设备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6.47%,主要系分配股利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0.03%,主要系加大投资、分配股利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权激励
             不适用
 承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不适用
 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不适用
 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2018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年 11
                                   两年内,本人如果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018      月 30
                                                                                                      正在
             吴新理、   自愿锁定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     年 11   日至
                                                                                                      履行
             吕小霞     股份承诺   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月 30   2021
                                                                                                      中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日      年 11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月 29
                                   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             日
                                   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2018
 首次公开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年 11
 发行或再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2018    月 30
 融资时所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因公司进行                     正在
             欣盛杰投   自愿锁定                                                      年 11   日至
 作承诺                            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变化                     履行
             资         股份承诺                                                      月 30   2021
                                   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公司上市                     中
                                                                                      日      年 11
                                   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月 29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日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2018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年 11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       2018
                                                                                              月 30   正在
                        自愿锁定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份在锁定期     年 11
             中投金盛                                                                         日至    履行
                        股份承诺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因公     月 30
                                                                                              2021    中
                                   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公司股     日
                                                                                              年 11
                                   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月 29


                                                     8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日

                                                                                              2018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年 11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       2018    月 30
                                                                                                      正在
                        自愿锁定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份在锁定期     年 11   日至
             融慧达                                                                                   履行
                        股份承诺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因公     月 30   2021
                                                                                                      中
                                   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公司股     日      年 11
                                   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月 29
                                                                                              日

                                                                                              2018
                                                                                              年 11
                                                                                      2018    月 30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正在
                        自愿锁定                                                      年 11   日至
             金湖众诚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履行
                        股份承诺                                                      月 30   2019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中
                                                                                      日      年 11
                                                                                              月 29
                                                                                              日

                                   (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在锁定期满后,如果
                                   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
                                   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
                                   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减
                                   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2018    2018
                        股东持股   等;(4)减持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正在
                                                                                      年 11   年 11
             吴新理     及减持意   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履行
                                                                                      月 30   月 30
                        向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5)在锁定期满后                   中
                                                                                      日      日
                                   两年内,如果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
                                   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人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1)拟长期持有隆利科技股票;(2)在锁定期满后,
                                   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
                                   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隆利科技稳定股价的需要,
                                   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018    2018
                        股东持股   (3)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                    正在
             欣盛杰投                                                                 年 11   年 11
                        及减持意   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履行
             资                                                                       月 30   月 30
                        向的承诺   让方式等;(4)减持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中
                                                                                      日      日
                                   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持有隆利科技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5)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因隆利科技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


                                                     9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等导致本公司所持隆利科技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
                                   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
                                   意向声明,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隆利
                                   科技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7)如果未履行上
                                   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公司持有的隆利科技股份自本公
                                   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1)在锁定期满后,如果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
                                   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
                                   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
                                   满后逐步减持;(2)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股份前,应提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
                                   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     2018    2018
                        股东持股                                                                       正在
                                   除外;(4)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股票的, 年 11     年 11
             中投金盛   及减持意                                                                       履行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      月 30   月 30
                        向的承诺                                                                       中
                                   缩股等导致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      日      日
                                   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5)如果未履行上述
                                   减持意向声明,本合伙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6)如果未履
                                   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减持。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1)股价稳定措
                                   施的方式如下: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隆利科                                                                            2018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选用前述方式应考虑:不能导
             技、吴新                                                                          年 11
                                   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
             理、吕小                                                                  2018    月 30
                                   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2)股票稳定措施的实                     正在
             霞、陈志   IPO 稳定                                                       年 11   日至
                                   施顺序如下: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                      履行
             君、李燕、 股价承诺                                                       月 30   2021
                                   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                      中
             刘俊丽、                                                                  日      年 11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第二选择为控股
             叶良松、                                                                          月 29
                                   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
             庄世强                                                                            日
                                   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
                                   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
                                   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
                                   务;②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
                                   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

                                                    10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
                             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
                             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
                             条件或促使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义务仅限一次。3、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在达到触
                             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 日内
                             召开董事会,依法做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
                             东大会批准并履行公告程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
                             具之日起 2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
                             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做出决议,必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
                             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
                             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
                             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除非出现下列情
                             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
                             股票,且回购股票的数量将达到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
                             的 1%:(1)通过实施回购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
                             条件。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
                             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并
                             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减资程序。4、实施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1)启动条件①公司未实
                             施股票回购计划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情况下,并且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
                             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
                             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
                             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在达到或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条件或公司股
                             东大会做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
                             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②公
                             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
                             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或终
                             止之日起 30 日内向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
                             司公告。(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
                             计划:在履行相应的公告义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


                                              11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制人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
                                   间、期限实施增持。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除非
                                   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方案
                                   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且增持
                                   股票的数量将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0.5%:①通过增持
                                   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
                                   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继续增持股
                                   票将导致上市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③继续增持
                                   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
                                   义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5、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的程序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
                                   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日的收盘
                                   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
                                   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90 日
                                   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
                                   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的 30%。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
                                   之一的情况下终止:(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
                                   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
                                   满足法定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
                                   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公司承诺,
                                   在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
                                   书面承诺函。

                                   公司承诺: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以市场价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支付从首次公开发
                                   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为
                                   赔偿。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新理和吕小霞夫妇承诺:若
             隆利科                                                                    2018    2018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正在
             技、吴新   股份回购                                                       年 11   年 11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履行
             理、吕小   的承诺                                                         月 30   月 30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以市场价回购已转让的原                      中
             霞                                                                        日      日
                                   限售股份,并支付从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购回
                                   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为赔偿。同时,如公司
                                   未能履行依法以市场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本人将以市场价代为履行上述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并支付从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
                                   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为赔偿。




                                                    12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隆利科
             技、吴新
             理、吕小
             霞、陈志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君、李燕、              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刘俊丽、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
                          依法赔偿
             叶良松、                偿投资者损失。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       2018    2018
                          投资者损
             庄世强、                司律师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公司会计师       年 11   年 11
                          失或补充
             游丽娟、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因承诺       月 30   月 30
                          赔偿责任
             梁保珍、                人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日          日
                          的承诺
             王珎、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
             海证券、                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君悦律师                会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事务所、
             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
                                     到位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股本和
                                     净资产规模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带来的效益是否能在短期内充分体现,则会影响短
                                     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形成即期回报
                                     被摊薄的风险。1、加强募集资金运营管理,实现预期
                                     效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惠州市隆利中
                                     尺寸 LED 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和惠州隆利光学研发中
                                     心项目,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对于上述募集资金
                                     的投入,公司拟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风险防
                                     范方面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
             吴新理、
                                     利推进并实现预期收益的前提下能产生最大效益回报
             吕小霞、
                          填补被摊   股东。2、科学实施成本、费用管理,提升利润水平:       2018    2018
             陈志君、                                                                                     正在
                          薄即期回   公司将实行严格、科学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升管       年 11   年 11
             李燕、刘                                                                                     履行
                          报的措施   理水平,强化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额度管理和内       月 30   月 30
             俊丽、叶                                                                                     中
                          及承诺     控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管理层薪酬计提、 日          日
             良松、庄
                                     发放的审议披露程序,全面有效的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世强
                                     管理风险,不断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3、重视投资者
                                     回报,增加公司投资价值: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中明确了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并
                                     制定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条款。公司将按照上述
                                     规定,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采取包括现金分红等方式
                                     进行股利分配,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经营
                                     及分配的监督,不断增加公司的投资价值。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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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
                                   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
                                   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其具体内容如下:公司着眼于长远
                                   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
                                   际情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建立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
                                   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
                                   况和可持续发展。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
                                   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
                                   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018      2018
                        利润的分                                                                      正在
                                   3、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且公    年 11   年 11
             隆利科技   配政策的                                                                      履行
                                   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     月 30   月 30
                        承诺                                                                          中
                                   利润分配:(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日       日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
                                   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3,000 万元;(3)审
                                   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
                                   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
                                   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5、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14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
                             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
                             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
                             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
                             股利分配预案。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二)利润分配决策程
                             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
                             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2、董事会审议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
                             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
                             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4、在当
                             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
                             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
                             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
                             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
                             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
                             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
                             说明和意见。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
                             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7、公司


                                              15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
                                   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是否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分红
                                   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
                                   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
                                   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
                                   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
                                   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
                                   明。(三)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
                                   见,并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为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
                                   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
                                   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
                                   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中投金盛和融慧达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包括:融慧达为中投金盛的一致行动人,融慧达同意
                                                                                              2018
                                   在隆利科技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决策机制上与中投金
                                                                                              年 11
                                   盛保持一致行动;融慧达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行使
                                                                                      2018    月 30
                                   对隆利科技的股东权利时,均将作为中投金盛的一致                     正在
             融慧达、   股东一致                                                      年 11   日至
                                   行动人,与中投金盛协商一致意见,如与中投金盛意                     履行
             中投金盛   行动承诺                                                      月 30   2021
                                   见不一致时,均按照中投金盛的意见行使其权利;一                     中
                                                                                      日      年 11
                                   致行动协议有效期限为双方均为隆利科技股东期间,
                                                                                              月 29
                                   自中投金盛和融慧达签署协议之日起算;协议的一致
                                                                                              日
                                   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协议一经
                                   签订即不可撤销,除非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届满。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
                                   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新理和
                                   吕小霞夫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
                                   容如下: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
                                                                                      2018    2018
                        避免同业   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                     正在
             吴新理、                                                                 年 11   年 11
                        竞争的承   吴新理和吕小霞夫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履行
             吕小霞                                                                   月 30   月 30
                        诺         函》,具体内容如下:1、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及                    中
                                                                                      日      日
                                   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
                                   限于直接经营或与他人合资、合作、参股经营)从事
                                   与隆利科技(含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附属企业,
                                   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与

                                                    16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隆利科技存在竞争的企业,也不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
                                     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或在上述企业或经济组织
                                     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

                                     为规范并减少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实际控制
                                     人吴新理和吕小霞夫妇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
                                     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隆利科技的独立法人
                                     地位,善意、诚信的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
                                     不干涉隆利科技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
                                     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控制地位促使隆利科技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
                                     出任何可能损害隆利科技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或
                                     行为。(2)本人保证在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
                                     规并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本人及本人
                                     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隆利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3)
                                     对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隆利科技之间发      2018    2018
                          规范并减                                                                       正在
             吴新理、                生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采取合法、有效的      年 11   年 11
                          少关联交                                                                       履行
             吕小霞                  措施确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      月 30   月 30
                          易的承诺                                                                       中
                                     利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      日      日
                                     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
                                     条件进行,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要求或接受
                                     隆利科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
                                     为优惠的条件。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及善意地
                                     履行与隆利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隆利科技
                                     谋求任何超出协议之外的利益。(4)以上声明、保证
                                     及承诺适用于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除隆利科技之外的
                                     所有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该等企业
                                     按照与本人同样的标准遵守以上保证及承诺事项。(5)
                                     如以上声明与事实不符,或者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违反上述保证及承诺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隆利科技造成的全
                                     部损失。

                          承担社会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新理和吕小霞夫妇承诺:若按有关
                          保险费和   部门的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需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      2018    2018
                                                                                                         正在
             吴新理、     住房公积   和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社      年 11   年 11
                                                                                                         履行
             吕小霞       金可能被   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遭受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      月 30   月 30
                                                                                                         中
                          追缴的承   承担所有相关的经济赔付责任,且无需隆利科技支付      日      日
                          诺         任何对价。

             隆利科                  1、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     2018    2018
                          公开承诺                                                                       正在
             技、吴新                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      年 11   年 11
                          未履行的                                                                       履行
             理、吕小                社会监督。(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     月 30   月 30
                          约束措施                                                                       中
             霞、李燕、              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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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世强、        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柴广跃、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
             伍涛、王        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利国、游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丽娟、梁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③对
             保珍、王        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
             珎              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④不得批
                             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
                             以进行职务变更;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
                             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
                             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
                             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
                             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
                             投资者利益。2、实际控制人吴新理和吕小霞夫妇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
                             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
                             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不得转
                             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④可
                             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⑤主动申请调减或
                             停发薪酬或津贴;⑥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
                             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⑦本人未履行上述
                             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⑧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
                             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
                             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
                             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尽快研
                             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
                             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
                             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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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①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②主
                                     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③如果因未履行相关
                                     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2)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
                                     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
                                     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
                                     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无
 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
             是
 按时履行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截至2018年
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2,66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72,661,2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43,596,7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6,257,920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8日。截至2019年5月28日止,权益分派方案已实
施完毕。上述事项已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告编号:2019-033、034、049、051等。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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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8,311,275.98                 581,103,758.1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86,865,761.11                 140,745,134.74

     应收账款                                          417,509,918.99                 388,088,711.2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4,334,228.51                  18,159,996.8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6,962,600.11                    2,736,387.73

       其中:应收利息                                    1,389,104.17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21,270,024.71                 196,035,425.3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326,707.87                    4,850,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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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合计                      1,315,580,517.28            1,331,719,431.5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42,583,243.78           150,434,572.00

     在建工程                            5,088,227.4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4,807,169.20            15,117,513.0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314,825.76             4,465,145.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82,841.36             3,832,793.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9,458,115.25             9,354,629.8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0,334,422.80           183,204,654.01

 资产总计                          1,625,914,940.08            1,514,924,085.5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000,000.00            11,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90,942,903.79           285,829,243.05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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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账款                      376,882,637.75           330,627,683.9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38,917,512.62            38,493,774.14

     应交税费                        8,511,605.67            11,469,980.44

     其他应付款                     67,896,092.99            26,944,341.81

       其中:应付利息                   34,305.56                18,608.33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09,150,752.82           704,365,023.4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0,436,810.96            12,137,080.1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436,810.96            12,137,080.15

 负债合计                          829,587,563.78           716,502,103.55

 所有者权益: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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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116,257,920.00                    72,661,2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71,849,597.92                   415,446,317.9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32,913.97                         -24,738.3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1,674,559.10                    31,674,559.1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76,578,213.25                   278,664,643.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96,327,376.30                   798,421,982.0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796,327,376.30                   798,421,982.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25,914,940.08                   1,514,924,085.57


法定代表人:吕小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柳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振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8,102,652.44                   579,815,391.58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86,865,761.11                   140,745,134.74

     应收账款                                         417,509,918.99                   388,088,711.2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4,334,228.51                    18,159,996.86

     其他应收款                                        44,301,926.60                    30,074,258.38

       其中:应收利息                                   1,389,104.17

              应收股利

     存货                                             209,099,166.73                   194,199,243.98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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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645,666.04             3,492,205.83

 流动资产合计                      1,337,859,320.42            1,354,574,942.6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6,000,000.00            16,000,005.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37,138,177.46           145,250,522.02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91,747.92               170,496.3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778,498.28             4,465,145.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76,170.02             3,825,678.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633,455.67             3,904,797.9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4,718,049.35           173,616,646.01

 资产总计                          1,632,577,369.77            1,528,191,588.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000,000.00            11,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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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票据                      290,942,903.79           285,829,243.05

     应付账款                      372,342,979.58           340,443,039.5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35,432,333.98            38,164,399.52

     应交税费                        7,928,775.75            11,453,914.58

     其他应付款                     65,238,923.11            25,573,011.52

       其中:应付利息                   34,305.56                18,608.33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97,885,916.21           712,463,608.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0,436,810.96            12,137,080.1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436,810.96            12,137,080.15

 负债合计                          818,322,727.17           724,600,688.3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6,257,920.00            72,661,2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71,684,436.73           414,281,161.73

     减:库存股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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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1,664,853.85                  31,664,853.85

      未分配利润                               294,647,432.02              284,983,684.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814,254,642.60              803,590,900.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32,577,369.77              1,528,191,588.61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405,654,790.28              450,065,311.41

      其中:营业收入                           405,654,790.28              450,065,311.4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02,468,599.93              382,296,701.27

      其中:营业成本                           358,235,187.37              342,609,157.4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729,784.31                 2,285,329.66

            销售费用                               4,886,042.47                 5,553,488.77

            管理费用                              17,429,713.59                13,548,983.88

            研发费用                              23,799,124.23                17,935,284.14

            财务费用                              -3,611,252.05                  364,457.34

              其中:利息费用                         315,611.11                  516,011.26

                        利息收入                   2,829,919.04                  253,262.68

      加:其他收益                                 9,593,011.66                  824,505.1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190,883.81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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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141,546.75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3,415,361.40             -3,346,279.24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01,877.02               -159,216.24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352,847.40             65,229,166.55

     加:营业外收入                            8,066.90

     减:营业外支出                           30,410.58                 10,041.9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9,330,503.72             65,219,124.61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772,841.89              8,063,806.8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557,661.83             57,155,317.7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8,557,661.83             57,155,317.74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557,661.83             57,155,317.74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078.85               -10,651.8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7,078.85               -10,651.86
 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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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7,078.85                          -10,651.86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7,078.85                          -10,651.86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
 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550,582.98                       57,144,665.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8,550,582.98                       57,144,665.88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736                                 1.0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736                                 1.0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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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吕小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柳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振华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463,385,085.13             450,065,311.41

     减:营业成本                                       413,300,844.83             342,609,157.48

         税金及附加                                        1,541,803.58                 2,262,829.66

         销售费用                                          4,859,212.37                 5,553,488.77

         管理费用                                         15,425,766.32                11,824,808.60

         研发费用                                         20,863,293.50                17,935,284.14

         财务费用                                         -3,605,877.35                  363,211.09

            其中:利息费用                                   315,611.11                  516,011.26

                  利息收入                                 2,829,442.79                  252,694.27

     加:其他收益                                          9,593,011.66                  824,505.14

         投资收益(损失以“-”
                                                            190,883.81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4,216,963.54                -3,325,593.88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01,877.02                   -17,669.49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6,365,096.79                66,997,773.44
 列)

     加:营业外收入                                            8,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29,144.03                    10,041.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6,343,952.76                66,987,731.50
 号填列)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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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所得税费用                      822,841.89              8,068,978.2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5,521,110.87            58,918,753.29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15,521,110.87            58,918,753.29
 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521,110.87            58,918,753.2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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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3                          1.0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3                          1.08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187,614,854.41           1,140,462,717.87

      其中:营业收入                           1,187,614,854.41           1,140,462,717.8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112,985,643.91            978,480,757.63

      其中:营业成本                            995,339,006.54             885,102,893.7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5,329,874.95                 6,104,286.12

            销售费用                              14,603,119.35                15,439,499.80

            管理费用                              44,107,513.29                26,440,712.87

            研发费用                              61,812,057.10                45,848,085.34

            财务费用                              -8,205,927.32                  -454,720.29

              其中:利息费用                        527,974.44                  2,516,172.72

                       利息收入                    8,498,061.80                  546,201.27

      加:其他收益                                22,404,806.89                 3,281,190.0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494,882.21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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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6,907,658.29            -10,783,677.32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98,895.47               -159,216.24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0,322,345.84            154,320,256.69

     加:营业外收入                           142,041.90              2,043,358.00

     减:营业外支出                           120,967.74                 10,091.9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80,343,420.00            156,353,522.75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9,768,650.14             18,722,892.9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0,574,769.86            137,630,629.8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70,574,769.86            137,630,629.83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574,769.86            137,630,629.83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175.58                -13,958.3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8,175.58                -13,958.38
 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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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8,175.58                          -13,958.38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8,175.58                          -13,958.38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
 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70,566,594.28                      137,616,671.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70,566,594.28                      137,616,671.45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071                                  2.5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071                                  2.5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吕小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柳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振华


6、母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33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319,095,248.06             1,140,462,717.87

     减:营业成本                            1,124,830,754.74              885,102,893.79

         税金及附加                                5,021,043.55                 6,001,162.92

         销售费用                                 14,576,289.25                15,439,499.80

         管理费用                                 38,609,318.37                24,406,177.08

         研发费用                                 57,887,392.49                45,848,085.34

         财务费用                                 -8,187,207.42                  -464,574.46

            其中:利息费用                          527,974.44                  2,516,172.72

                  利息收入                         8,496,190.10                  545,406.63

     加:其他收益                                 22,404,806.89                 3,281,190.01

         投资收益(损失以“-”
                                                    494,882.21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6,907,658.29              -10,756,105.84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98,895.47                  -159,216.24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92,050,792.42            156,495,341.33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41,975.00                  2,043,358.00

     减:营业外支出                                  118,311.33                   10,041.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92,074,456.09            158,528,657.39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9,749,508.73                18,742,555.2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82,324,947.36            139,786,102.16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82,324,947.36            139,786,102.16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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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82,324,947.36           139,786,102.1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1                     2.5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1                     2.57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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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094,998,341.57              981,193,575.94
 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36.0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6,573,100.52                9,307,049.8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1,572,478.14              990,500,625.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810,157,579.15             593,838,654.05
 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94,753,610.70             153,517,578.78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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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039,127.34            75,165,647.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3,020,212.53            20,383,942.0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4,970,529.72             842,905,822.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601,948.42           147,594,803.7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303,850.00                 57,400.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3,850.00                 57,4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98,234,929.94            62,196,489.37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234,929.94            62,196,489.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931,079.94            -62,139,089.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000,000.00            11,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13,982,578.66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9,982,578.66            1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000,000.00            13,263,699.6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72,988,195.82               534,276.91
 付的现金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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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12,328,675.73                 29,124,281.93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6,316,871.55                 42,922,258.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334,292.89             -31,922,258.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0,239.80                   189,790.95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463,184.61                53,723,246.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470,429,017.77                 68,000,256.75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2,965,833.16             121,723,503.58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094,899,916.57              981,193,575.94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6,572,799.36                 9,306,255.2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1,472,715.93              990,499,831.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810,157,579.15             593,838,654.05
 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94,753,610.70             153,176,659.84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039,127.34                75,140,178.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1,891,164.64                26,186,510.2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3,841,481.83              848,342,002.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631,234.10            142,157,828.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303,850.00                    57,400.00



                                          38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414,477.08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8,327.08                 57,4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98,234,929.94             57,503,995.37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362,597.76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597,527.70             57,503,995.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879,200.62            -57,446,595.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000,000.00             11,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13,982,578.66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9,982,578.66             1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000,000.00             13,263,699.6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72,988,195.82                534,276.91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12,328,675.73             29,124,281.93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6,316,871.55             42,922,258.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334,292.89            -31,922,258.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8,817.84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6,383,441.57            52,788,974.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469,140,651.19             67,929,022.62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2,757,209.62            120,717,9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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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19 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19 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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