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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朋医疗: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9-12-11  

						证券代码:300753              证券简称:爱朋医疗         公告编号:2019-056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朋医疗”)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东合计15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8,031,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2%;本次实
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15,174,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2月13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60,6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8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0,200,000股,并于2018年1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80,800,000股。

    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公司总股本为80,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60,6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0,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等承诺

    (1)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减持
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企
业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以市价进行减持。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2)股东张乃之、尹学志、南通朋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苏鱼跃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鸿智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天峰启航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爱普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缪萌、李小兵、顾德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股东叶建立、关继峰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9年6月13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
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
为,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
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
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
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减持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拟减持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4)股东顾爱军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的叶建立、关继峰的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
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
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1)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
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3)如本人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有增持义务的董事,且本人未根据该预案的相关规定采取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
公司有权将与本人拟根据《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
预案》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
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承诺

    (1)担任公司董事的叶建立、关继峰的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中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
止在公司领薪及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
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担任公司监事的顾爱军的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中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
止在公司领薪及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
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的叶建立、关继峰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除前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
下:

       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
动过程中做出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形。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8,031,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2%;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5,174,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8%。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5人,其中自然人股东8人,非自然人股
东7人。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数                量           市流通数量

 1             顾爱军                 470,708           470,708                 0   注1

 2              缪萌                  470,708           470,708          470,708

 3             李小兵                 470,708           470,708          470,708

 4             顾德厚                 470,708           470,708          470,708

 5             叶建立                1,661,659         1,661,659         415,414    注2

 6             关继峰                 940,889           940,889          235,222    注3

 7             张乃之                2,180,876         2,180,876       2,180,876

 8             尹学志                2,101,373         2,101,373       2,101,373
          北京天峰启航股权投
 9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918,182           918,182          918,182
                伙)
          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
 10                                     918,182           918,182            918,182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爱普股权投资中
 11                                     579,293           579,293            144,823       注4
              心(有限合伙)
          南通朋众股权投资中
 12                                    1,408,022         1,408,022          1,408,022
            心(有限合伙)
          上海国鸿智言创业投
 13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198,657         1,198,657          1,198,657
                伙)
          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
 14                                    3,030,000         3,030,000          3,030,000
          资中心(有限合伙)
          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
 15                                    1,212,000         1,212,000          1,212,000
                 限公司

            合   计                   18,031,965     18,031,965         15,174,875

      注1:顾爱军先生为公司现任监事,任职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中470,708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

      注2:叶建立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任职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25%,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15,414股;

      注3:关继峰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任职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中70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35,222

股;

      注4:南通爱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44,823股。

       (五)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上述股东在出售股份时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
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作出限售
承诺的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限售条件流
             60,600,000    75%             -   18,031,965   42,568,035   52.68%
  通股
无限售条件
             20,200,000    25%    18,031,965            -   38,231,965   47.32%
  流通股

  总股本     80,800,000   100%             -            -   80,800,000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的相
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次持有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