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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致酒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20  

						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公告编号:2019-048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 14:00 时在北京市东城区
白桥大街 15 号嘉禾国信大厦 CD 座 5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向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178,725,59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7.18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73,758,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5.03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92 人,代表股份 4,967,19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1451%。
       中小股东的出席总体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
份 13,725,59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2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8,758,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8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
代表股份 4,967,19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145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2019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718,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718,8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2%;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8%;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38,1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74%;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1%;弃权
8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48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638,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3632%;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8%;弃权
8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5880%。
       关联股东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华
泽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8,636,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8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636,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35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8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增加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8,628,9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0%;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8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628,9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2962%;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8%;弃
权 8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5880%。
    本议案获得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若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