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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山金马: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方案》的公告2019-12-30  

						证券代码:300756           证券简称:中山金马          公告编号:2019-142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方案》,是三方经协商后达成的初步战略合作方案,

仅作为推进相关合作的意向性协议,不构成各方之间就本次合作的法律约束力。正
式协议尚需进一步协商和谈判,并提交各方相关权力机关批准后方可签订。因此,
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具体项目尚未正式投建和实施,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
等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项目能最终落实,将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正面的推动

作用。
    3、本《战略合作方案》的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
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
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协议签订及其他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战略合作方案签署概况
    1、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下文简称“中山金马”、“公
司”)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与中山市广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集团”
及广东天弘国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国富”)签署了《战

略合作方案》,为充分发挥各方在项目、政企关系、资质、资金等方面的资源优势,
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三方经友好协商,拟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等相关
项目”开展全面的战略合作,达成本《战略合作方案》。
    2、本《战略合作方案》为各方初步合作意向,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如各方根
据商谈结果需要进一步签署具体合作协议的,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战略合作方案》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广弘集团

    名称:中山市广弘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中山市沙溪镇星宝西路 9 号广弘大厦办公楼七楼东侧 701 室
    法定代表人:黄振宇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5 月 30 日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环保设备;承接:室内装饰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
电安装工程(不含电力承装、承修、承试);设计、生产、销售:服装、鞋、帽、
袋、皮具、刺绣制品、玩具;销售:花卉、树木(不含国家专营专控品种);商业用
房租赁、工业用房租赁、办公楼租赁;物业管理、小区内车辆停放服务;企业管理

及咨询(不含产品认证、中介服务、劳务、金融、期货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农业
生态旅游项目开发;营销策划服务;税务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提供解答法律询问;
代为草拟、审查、修订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担任法律顾问;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不得从事诉讼代理、辩护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天弘国富
    名称:广东天弘国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琳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4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咨询(不含限
制项目);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投资咨询及其它限制项目)。
    3、公司与广弘集团、天弘国富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战略合作原则:

    (1)资源整合:三方致力于项目资源整合、政企关系整合、资质优势整合、
资金资源整合等全方位合作。
    (2)优势互补:三方优势互补、强强联手,共同参与项目的合作条件谈判、
招投标流程、设立项目公司、资金的投入与退出、项目贷款的申请与归还、项目公
司的运营。

    (3)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双方以合作共赢为基本原则,风险共担,利益共
享,项目收益最大化。
    2、战略合作定位:
    (1)项目定位: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等。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均可展开合
作。

    (2)区域定位:以广东省内的各市县为主,面向全国,主要根据当地消费水
平、消费结构、消费意向、政策支持等指标为基础准入判断,以项目的具体合作条
件为决策依据。
    (3)模式定位:1)三方合作设立专项合作产业并购基金;2)三方或三方与
其他战略合作伙伴共同组件联合体,参与新项目的全流程运作。

    3、合作推进计划:
    (1)三方成立中山市金弘文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基金规模待定,出资按照实际投资项目进度需要分笔同比例到位,三方共同完成首
期资金募集,进行基金备案,提高后期项目推进的时效性。
    (2)三方充分沟通存量项目以及储备项目,优化选择可行性高、资源匹配度

高的 1-2 个项目设定为合作示范项目,专人负责对接和推进。
    (3)就示范项目设计合作模式,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
    (4)制定清晰的项目推进计划表,并按计划各负其责,全力推进项目落地。
    (5)总结合作经验,优化合作模式,扩大合作范围。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符合公司未来长远战略发展规划,通过本次合作,有效利用并整
合协议各方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加快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
争力、企业品牌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方案》仅为协议各方的初步合作意向,后期具体合

作事项仍需待三方协商后进一步明确,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三方后
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如项目能最终得以顺利推进、落实,将对
公司的长期发展有正面的推动作用。
    3、本《战略合作方案》的签署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
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战略合作方案》是三方经协商后达成的初步战略合作方案,仅作为推
进相关合作的意向性协议,不构成各方之间就本次合作的法律约束力。正式协议尚
需进一步协商和谈判,并提交各方相关权力机关批准后方可签订。因此,尚存在较
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战略合作方案》中尚未明确具体投资数额。公司将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后续合作
投资数额确定及正式协议签订等实施进展情况,将相关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广弘集团有限公司、广
东天弘国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方案>》;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